知网论文查重网小编从福州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检测系统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为了以防万一,大家可以提前进行知网查重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毕业与授学位工作安排表的通知》(校研〔2017〕31号)精神,为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的第3批送审、答辩和授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1.凡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拟于2018年夏季毕业或申请学位、且开题时间符合文件规定的我校各级各类研究生,其本人和导师可根据论文工作进度参加本批次的论文送审、答辩和申请学位。
2.选择参加本批次送审的研究生,都需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
3.以往批次有提交过申请、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实际并未提交纸质论文进行送审的研究生,无论是否审核通过,都需本人自行撤销上一次的申请后在本批次重新申请。撤销步骤如下:
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用户操作栏”点击“撤消”按钮(被撤消的记录可在“历史记录”里查看)
4.以往批次论文送审成绩为不及格者,仍需重新提交申请(二次申请)。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
1.时间节点安排及各节点特别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请仔细阅读。
2.4月1日—12日期间请勿向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因为这一阶段的操作仅涉及研究生本人登记发表论文信息、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和提交送审申请及审核。
3.研究生在点击送审申请前,须按步骤先完成发表论文情况和学位论文信息的登记审核。
4.登记发表论文信息时,“刊物级别”一栏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或《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来确定“一类”、“二类”、“三类”,不得随意乱填;“作者排名”和“作者数”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导师也应计算在内,不做扣除。凡未按实际情况填写的,无论是否有主观恶意,均视为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舞弊作伪行为,按学位授予细则中有关舞弊作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5.在学期间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研究生,在填写完发表论文信息后,须向学院提交供审查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原件由学院核验后退回,学院教学干事核对无误后需在复印件上签名,然后按规定时间上交研究生院(仅限于博士生)。若仅有录用通知的,还需向学院提供论文清样;录用通知复印件上除了学院教学干事签名外,还需有导师的签名。
在学期间没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研究生,也需在发表论文登记处点击“提交审核”,此种情况下无需登记其他信息。
6.博士研究生在填写毕业与学位论文信息时,应认真填写“作者自述论文的主要创新”和“作者对论文有待改进之处的自我评述”栏,导师对这两个栏目的内容应作认真的审核。
7.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时,以上提及登记的发表论文信息和毕业与学位论文等信息将作为附件,一并送达评审专家手中。研究生和导师应认真对待,仔细审核,以免影响论文送审结论;因随意登记、审核不严导致评审专家给出不利结论,责任概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8.博士研究生提交的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事先在校图书馆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收录引用查证,检索报告原件随发表论文复印件一并上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应根据本学院发表论文要求,选择相应的检索项目,确定合理的检索篇数(仅限于SCI、SSCI、EI、CSSCI、CSCD检索;以能达到学院发表论文要求的数量为上限,超过部分不用检索)。上限之内的检索费用由研究生院承担,超出上限部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查证委托书及办理流程详见下述下载文件包中的“02博士学位申请材料”文件夹。
9.博士研究生提交的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若仅处于录用或已刊发未收录状态、且缺少时就无法满足本人申请学位最低条件的,则需提交确保能被刊发、收录的承诺书和佐证材料。若后来被发现造假,或无法刊发、收录的,则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已授学位。承诺书和佐证材料需本人及导师联名签署,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审核。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学位需公示3个月。博士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时,除需公示3个月外,还需满足其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已正式见刊、收录(涉及SCI、SSCI、EI、CSSCI、CSCD收录的,提供图书馆收录检索证明)的条件。
大家完成论文之后可以提前去知网论文查重网进行知网论文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