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小编从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检测系统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为了以防万一,大家可以提前进行知网查重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第五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使用知网查重检测系统,在学位论文盲审前,对所有拟送审的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检测报告由导师组负责初审,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
第六条 学位论文相似度初查按照总文字复制比例,视如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 学位论文相似度总文字复制比小于15%的,论文无需修改,可以参加正常盲审。
2. 学位论文相似度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15%,但是小于25%的,论文需要作相应修改。修改后论文复制比小于15%的,可以参加盲审。
3. 学位论文相似度属于上述第2项情况,经修改后检测仍高于15%的,或学位论文相似度初查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25%但小于35%的,论文须作较大修改,建议推迟至少半年参加盲审。
4. 学位论文相似度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5%,但是小于50%的,论文须作重大调整和修改,一律推迟至少半年参加盲审。
5. 学位论文相似度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的,须重新撰写论文,一律推迟至少1年参加盲审。
上述1—2项,需由导师组负责初审,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上述1—4项规定的15%、25%和35%适用于理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可适当上浮5%,分别对应为20%、30%和40%总文字复制比。
上述“建议推迟”的,如经个人申请,导师和导师组研究认为修改后的论文可以参加盲审,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超额结果及处理意见表》。导师和导师组长签署意见后,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超过2/3同意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并将处理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未超过2/3同意者,按照“一律推迟”处理。
上述“一律推迟”的,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导师组和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七条 对于特殊的论文,总文字复制比确有必要高于规定值,经导师申请、导师组审核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八条 研究生院对初查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最终核准,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第九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初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
第三章 复检及结果处理
第十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所有拟同意申请学位的论文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表》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使用检测系统,对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报送的拟同意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复检抽查。按照总文字复制比例,复检抽查结果视如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 学位论文相似度总文字复制比小于规定值的(理工科15%,人文社科类20%),建议正常授予学位,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 学位论文相似度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规定值,但小于50%的,一律退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重新修改或撰写论文,并重新组织答辩。总文字复制比小于规定值方可重新申请学位。
3. 学位论文相似度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一律建议不授予学位,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大家完成论文之后可以提前去知网论文查重网进行知网论文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