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检测系统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为了以防万一,大家可以提前进行知网查重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2018届各类硕士研究生即将进入学位申请、论文电子检测、论文评审、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阶段。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提交答辩申请、录入答辩结果、生成上会讨论名单等各个环节均需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因学生本人原因没有及时、规范地操作系统而导致不能如期获得学位的,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为切实做好2018年各类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结果审核及学位申请
本年度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系统中通过开题结果审核(包括往届生和同等学力)。如开题结果审核未在系统中通过,则无法进入到答辩申请阶段。3月9日前,各学院务必完成开题结果审核工作。
各类研究生在通过课程修习情况及相应培养环节的审查后,完成学位论文,达到规定的学术研究水平,导师同意推荐,并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毕业生在学位申请前必须交清全部学费。
学位申请工作从2017年3月份开始,申请学位数据由学院备案即可(系统中无此环节)。
二、学位论文电子版检测
本年度我校仍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知网查重硕博系统)(以下简称“TMLC”)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负责,有关实施办法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内师研发[2014]26号)。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需遵循如下要求:
1.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定稿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推荐书》(见附件2)上签署意见后,研究生本人在系统“论文查重管理”下上传论文。
2.研究生上传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与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定稿的原文一致,如发现擅自删减修改及其它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3.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要求采用pdf文件格式并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如“20154003001张三.pdf”。电子版论文务必要排版规范、内容完整,但须隐去学号、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及致谢中相关信息,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4.通过知网查重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印刷成册,学生在送审前不得再次修改。
5.论文检测结果由各学院研究生导入或录入到系统中。
6.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评审
1.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在系统中抽取部分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外盲审,其它未被抽取的论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盲审。
2.学位论文应由两位在本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以上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3.如其中一份评审结果属否定,申请人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查表》(见附件3),经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审查并签署同意再审的意见后,增聘一位外单位的专家进行评审,如增聘的评阅人持肯定意见,则可以参加答辩;如仍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如两份评审结果均属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学位点需在3月31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导师推荐书》及学位论文检测报告首页等材料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或专业学位办。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从本学期开始,学校提倡各培养单位对硕士毕业生施行预答辩制度。
毕业生要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完善论文,为正式答辩做好准备。若预答辩专家组认定申请人学位论文质量未达到本专业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可作出不允许申请人进入本次答辩申请阶段的决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所在学位点和所属学院参照正式答辩相关要求,结合学科及学院实际,自行制订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须在5月3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学位论文评审合格之后,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由教学秘书进行审核。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培养环节不合格、论文知网查重检测不合格、盲审不合格、预答辩未通过等)将不予批准其答辩申请事宜。申请人只有通过答辩申请,才能参加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具体安排。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学位点提出组成名单, 本学期在系统里安排答辩,维护答辩委员会信息,答辩前各学院需将“答辩成员表”、“答辩安排表”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以领取答辩票。
3.答辩委员会由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外单位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应到会介绍申请人的学习及论文写作情况。
4.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整理答辩材料、填写有关表格等事宜。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至少在答辩前2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5.答辩一般在校内公开进行(须保密除外),且有详细的记录。答辩前须向全校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6.申请人答辩后,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委员们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决议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7.主席须在答辩现场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8.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作出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9.答辩结束后,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审核答辩结果。答辩结果合格的学生,才能进入到分会讨论。
大家完成论文之后可以提前去知网论文查重网进行知网论文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