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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春雨联想到东北大学徐剑博士的学位论文抄袭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的不端

2017-07-05 | 作者:www.paper120.net  

从韩春雨联想到东北大学徐剑博士的学位论文抄袭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的不端   

         人大经济论坛zhengyymm
     论文检测网 注意到 最近,要说国内学术界最火的事情,当属对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的质疑了。韩春雨在《自然》子刊《自然-生物技术》上发表的论文《NgAgo:DNA 单链引导的基因编辑工具》,称NgAgo可以用来编辑哺乳动物基因组。此文一经发表,便引来国内外质疑。多位中外科学家尝试重复该实验,纷纷宣告失败。8月2日,河北科技大学表示将在一个月内让韩春雨采取适当形式公开验证,届时将有权威的第三方作证。而至今河北科技大学所承诺的、韩春雨方仍未有任何回应。
        韩春雨事件还在发酵,作为一桩学术领域的公案,真相还有待最终的科学评判。然而,本人在国内遇到的一桩比韩春雨事件还要惊奇的事情。
        2015年初,东北大学徐剑的博士学位论文《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被举报涉嫌严重抄袭,东北大学经过调查,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严重抄袭”的结论。然而,在事实明确,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在随后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从抄袭者到学位授予单位使劲招数,百般拖延,找尽借口,迟迟不做出处理。
        东北大学作为国内著名的985重点院校竟然发生这样的事情,这说明当前国内学术生态环境的恶劣程度已经到了惨不忍睹的程度!!!
        事情起因是,我在评阅某校研究生送审的论文,发现其提交的论文存在拼凑抄袭现象,没有给他通过评审。该研究生因此而找我理论,并说他在查阅资料的时候,检索到了东北大学徐剑博士的学位论文,发现几乎就是把一些文献简单复制粘贴,拼凑而成。该研究生还竟然据此质问我,东北大学是国家985重点名校,比我们学校(该生所在)知名度要高很多,他们的博士论文都这样,你何苦难为我。
        听了这些话,我感到很震惊和气愤。虽然对国内有些人的学术不端行为也时有耳闻。但是,没想到今天倒成了研究生不老老实实做学问,质问我的口实!
        于是,我就让该生拿出证据。该生通过文献对比,给出了徐剑博士论文涉嫌不端的证据。徐的论文在结构和内容上都存在大篇幅的严重抄袭。论文从头到尾,几乎每页不拉地剽窃抄袭,大段落、甚至成章、节地原文照抄!而且抄袭的内容一字不改地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的管理机制和防范体系>(张青山等著,中国经济出版社)一书。这间接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也同样存在严重抄袭剽窃的嫌疑。
看到这份结果,我真是无言以对这名研究生。
        我相信东北大学做为国内外著名学府,绝不会姑息纵容这种恶劣的严重抄袭剽窃行为!为了让他信服,我们将材料发送至东北大学。然而,我们想错了!
        请看下面关于事情的发展过程:
2015年3月17日第一次将材料发出;
没有回复。
2015年4月1日,再次发出材料并转发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含东北大学纪委);
得到东北大学的回复。
2015年4月14日,催问进展,得到东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莫欣老师的回复。此后,我们一直都是和莫欣老师联系的。
回复:
我们已经呈报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处理,并于上周邀请专家对论文进行了鉴定。
2015年4月23日,去信询问催促鉴定结论,得到回复:
正在进行有关核查工作。
2015年5月8日得到东北大学如下反馈结果:
有关徐剑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举报的反馈2015年4月1日,东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收到关于徐剑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的举报材料。按照《东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东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会同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举报材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举报材料大多数属实,徐剑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的拼凑抄袭行为。按照《东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反馈,如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附件为核实结果
2015年6月8日,又一个月过去了,再次询问最终结论。
2015年6月9日东北大学回复: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需要把认定意见通报双方,被举报人提出申述意见,目前进入复议流程。
2015年7月3日,我们没想到,这么明显的抄袭行为,查袭人竟然还能狡辩陈词,拖延时间!再致信东北大学,阐明:
阅东北大学及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申述周期是20个工作日。目前时间已经远远超过。按照东北大学有关规定,现在应有一个最终的结论性意见。
2015年7月17日,在长时间没有得到东北大学的回复后,我们又一次致信东北大学。
询问结论和处理意见。
2015年7月18日东北大学回复:
十分重视,此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展开,在向您反馈核实意见后,我们收到被举报人的申述材料,我们按规定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仍维持认定抄袭的结论,并已将认定意见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将依规进行处理,如有正式结果,将第一时间向您反馈。
2015年10月7日,将近过去三个月了,还没有得到东北大学任何回复,再次致信询问。
2015年10月9日,东北大学回复:
认定意见已转至有关职能部门,目前相关职能部门正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还在处理程序中。处理结果出来后,我们将依规告知。
2015年11月10日,东北大学来信:
没有什么处理结果。
2015年11月13日,我们已经感受到,不仅仅是被举报人徐剑在拖延,东北大学也在以各种名义拖延。这么简单的抄袭,一目了然,却能拖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们有种被侮辱的感觉,也感到,当事人对待学术不端的错误行为,不是感到羞耻,愧疚悔过,却绞尽脑汁,千方百计耍赖拖延!于是,我们又提供徐剑更为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信息:
        徐的博士学位论文就是全文照搬2006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的管理机制和防范体系”一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张青山等著)!  而且徐为申请学位发表的主要文章也是从这本书原文复制抄袭的,发表在贵校学报。其中一篇还以贵校另一博士生为第一作者,徐为第二作者。
2015年12月26日,我们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于是就再次致信东北大学:
学术不端一事,从三月十七日到现在已经九个多月。其中,学术委员会鉴定得出结论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复议两个多月,送有关部门已经接近六个月。现在鉴定、复议、转交有关部门等环节均已完成,结论明确。问题转化为给出处理结果的最后阶段。然而,面对 一起赤裸裸的抄袭事件, 长达六个月竟然迟迟不能给出处理结果,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难道向来以学风严谨而享誉国内外的东北大学受到来自某些力量的胁迫吗?是什么能让众人敬仰的学术圣殿东北大学在整治学风问题上裹足不前?
2015年12月28日,东北大学回复我们:
因被举报人对复审意见提出异议,根据有关规定,此类异议要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复议,我们也按规定做出复议工作安排,计划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复议,但由于被举报人突发重病,不能到会申述,为保障被举报人权益并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需要待被举报人健康允许之后再进行复议。
2016年5月1日,东北大学再无任何消息反馈。
本来想想算了,但是仔细一想,我们深感当事人对学术视为儿戏,连装病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出来了!一年多的时间里,一会申述,一会复议,一会又得重病,本来已经完成了所有的程序,怎么还有复议之说?严重抄袭,不感到愧疚,却绞尽脑汁,不惜丧失人格百般狡辩抵赖,甚至谎称重病(后面可以看到,我们在网上看到,在此期间,徐剑一直在进行各种单位或社会活动)。于是,又致信东北大学。
经查阅“东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等有关文件,发现该事已经完成所有程序环节,即应是做出最终裁决,何来被举报人继续申述复议的环节?近年来,国内也有不少类似事件,都被雷厉风行地迅速、严肃处理。如徐剑博士一事这般久而不决,实在是闻所未闻。净化学术环境是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徐一事所有调查环节已经全部完成,现在是贵校给出最终处理意见的阶段。
2016年5月3日,东北大学终于回复我们:
根据《东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对徐剑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认定程序确实已经基本完成,但是按照2014年学校发布的《东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14]32号)的规定,此类申述应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我们已经做出了有关复议的工作安排,准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复议,但由于被举报人身患重病,不能到会申述,为保障被举报人权益并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需要待被举报人健康允许之后再进行复议。
2016年5月13日,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徐剑在此期间大量的出席各种活动的信息,这说明徐剑在欺骗东北大学。另外,根据东北大学有关规定,也没有什么环节要做。于是我们将有关信息反映给东北大学:
一、经查阅包括东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东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在内的有关文件,根据您们反馈的信息,已经进行到道德规范第十四条,或者是处理办法的第十七条。(所有阶段均已完成,应有东北大学直接作出处理意见)
二、即使假设确实需要当事人到会申述。那么只要当事人以所谓的“身患重病”为由拒不到会,就可以永远的回避处理吗?即使按处理办法的第十七条,也是应该告知而不是必需告知,由相关部门送交当事人本人而不是非要当事人亲往。
三、经网上查阅,发现如下面链接信息。网上查询“东北大学徐剑”,有东北大学信息安全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究所徐剑、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总支书记徐剑。从学位论文上的信息看,应该是后者。唯一有所差异的是链接信息的徐剑是院长而不是总支书记。如果此人就是当事人,说明当事人至少当前身体很健康,能正常工作,并不像您们反馈的“被举报人身患重病”。贵校与沈阳工业大学在同一城市,料想知道真相不难。
四、事情的发端起源于学生查阅资料发现当事人不端,并以此为自己的不端行为辩解,我们只是要个说法。但是从整个过程看,面对一个事实清楚,没有专业知识都能一眼识别的低级抄袭,作为国际名校的东北大学众多权威专家已经做出不端认定的抄袭,却无一丝敬畏,狡辩拖延,“身患重病”。
五、从掌握的当事人材料来看,不端行为简单随意,肆无忌惮,大面积涉嫌不端。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学位论文、还涉及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另一位叫兰天的博士研究生论文。可能您们有所苦衷?如果是那样就不再劳烦贵校。相信在当今媒体资讯发达的时代,特别是国家、教育部严厉整肃学风的大环境下,我们会找到解决办法的。
2016年5月13日-今;再也没有东北大学的任何消息!

        以上就是东北大学徐剑博士论文严重抄袭一事旷日持久的过程。看过以后,你们怎么看待徐剑博士和东北大学的行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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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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