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小编从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检测系统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为了以防万一,大家可以提前进行知网查重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有关学院: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员。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据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自2015年起,我校博士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要求送审学位论文在3月27日前由学校统一提交。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大家完成论文之后可以提前去上学吧论文查重网站进行知网查重检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者 | 学院送交 校学位办材料 | 完成时间 | |
1 | 个人申请 | 1. 3月12日前,博士学位申请人(含留学生)登录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生服务系统”提出答辩申请,填写相关信息(部分在系统中还未填写开题申请的申请人,请先在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并录入开题结果,所在学院分别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提出答辩申请,具体操作可查阅附件14); 2.申请人填写《湖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以下简称“《学位申请书》”)(附件4); 3.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书》,并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将于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前发表的学术论文用稿通知等正式证明材料原件。 | 申请人、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学位办 | | 3月12日前 |
2 | 学院审核 | 1.审核系统中申请人名单及人数,无误后确认; 2.审核申请人学分完成情况; 3.审核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 4. 汇总提交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5. 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包含发表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等级、发表时间、论文字数等,学院签字盖章)。 |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1.《湖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SCI论文必须提供检索报告)。 | 3月19日前 |
3 | 研究生院审核 | 1.学籍办、培养办审核申请人学籍、课程成绩及已修学分情况; 2.校学位办审查申请人科研成果; 3.关闭“学生服务系统”中的答辩申请功能。 | 研究生院学籍办、培养办和校学位办 | | 3月26日前 |
4 | 组织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 1.学院送交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 2.校学位办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上述学位论文; 3.校学位办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提交送审博士学位论文。 | 申请人及其导师、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学位办 | 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 | 3月27日前 |
5 | 学位论文答辩 | 1.学院领取《湖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人员审批表》(也可网上下载后直接A4双面打印使用);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学院研究生秘书集中领取《湖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盲评结果)、《湖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湖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和学位授予决议》; 4.学院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 申请人、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学位办 | 1.《湖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 2.论文答辩表决票 3.《论文答辩记录和学位授予决议》 (一式两份) | 5月21日前 |
6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1学院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知网查重系统)对通过答辩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2.学院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学院向校学位办报送《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表》(附件9); 4.校学位办对学院检测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审核。 | 申请人、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学位办 | 《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表》(附件9) | 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一天 |
大家完成论文之后可以提前去知网论文查重网进行知网论文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