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 工作内容 | 完成人员 | 完成时间 |
一、论文相似性检测 | 1.所有学位申请人将学位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到研究生秘书处进行论文相似性检测(知网查重检测)(发送邮箱及提交方式见学院网站《公管院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 学位申请人 | 3月1日前 |
2.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向学位申请人返还知网查重检测结果,申请人需将检测结果告知导师。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3月10日前 | |
二、核对学位基本信息 | 1.不能在上半年如期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在规定日期前提交到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行敏楼607室)。 |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 3月1日前 |
2.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各类预毕业研究生名单添加进研究生管理系统。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3月4日前 | |
3.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是否具备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开题报告是否上传,科研成果是否上传),材料不全者在系统中补录相关材料或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系统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附件压缩包中的文档“研究生系统——学位申请人核心操作流程”。 2018年6月毕业的学生都需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预毕业申请”。如发现无法进行预毕业申请,请尽快和研究生秘书联系。 | 学位申请人 | 3月5日前 | |
4.学位申请人下载校研究生网站“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中各类别学位申请系列材料,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特别提醒: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以本附件为准,与本附件不一致的表格一律作废。) | 学位申请人 | | |
5.学位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系统查看并核对自己的学位基本信息,如有错误及时与研究生秘书联系。 | 学位申请人 | | |
6.学位申请人如没有拍摄过用于贴在学位证书上的照片,自行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拍,将补拍后的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秘书。(特别提醒:个人补拍照片电子版本的文件名必须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 学位申请人 | | |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 1.组织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提出修改意见,预答辩公告需在学院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开,预答辩结果填写在“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预答辩表请从校研究生网站“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中的文件包中下载)上。 2.学术型硕士论文由各学科自行把关,不公开组织论文预答辩。 3.MPA专业硕士的预答辩安排在3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位申请人(博士和MPA专业学位) | 3月12日前 |
四、公布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 研究生院公布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盲审名单包括本次申请学位的所有博士研究生、所有提前和延期硕士研究生及10%左右的硕士研究生(含各类专业学位)。 | 研究生院 | 3月15日左右 |
五、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 1.学位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按照盲审封面要求完成送审论文电子版定稿,请务必使用附件中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声明(2013版)”。 | 学位申请人 | 3月20日前 |
2.学位申请人以班为单位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MPA毕业生在预答辩时发放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 学位申请人 | | |
六、提交盲审论文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点击“论文在线评阅”栏目,先输入论文题目等信息,再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盲审论文的电子版(不得出现研究生和导师的姓名,如果附录有已发表论文,可以略去。文件需为PDF版)以及自评表电子版,自评表纸质版经导师签名确认送审后需另外提交一份到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秘书要及时对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文档进行审核。(本年度所有校盲审论文全部采用第三方论文电子评阅系统,逾期一律不得补交。) | 校级盲审论文学位申请人(学术型及专业型) | 上传的截止时间为3月28日下午5:00 |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盲审论文采用电子评阅+纸质送审的形式。每位学位共送3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2位为高校同行专家(采用第三方论文电子评阅系统),1位为行业专家(采用线下纸质版送审)。专业学位研究生请于规定日期前按规定格式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 盲审学位论文正式胶印装订1本。请用盲审专用封面,白色纸张,不要使用塑料夹。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编号是研究生学号。2.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在第1页和第3页填写学号、专业学位领域和论文题目及研究方向,评阅书务必双面打印。3.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自评表。自评表一式2份,在纸质的学位论文中夹放一份,导师不要签名;学院留存1份自评表,需要导师签名确认送审。 | 校级盲审论文学位申请人(专业学位型) | 3月29日前 | |
3.参加学院盲审的学位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和相似性检测结果修改完善学位论文,按照学校盲审封面要求完成送审论文纸质版定稿,以班为单位提交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材料:1. 盲审学位论文正式胶印装订三本。请用盲审专用封面,白色纸张,不要使用塑料夹。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编号是研究生学号。2.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MPA采用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在第1页和第3页填写学号、专业学位领域和论文题目及研究方向,评阅书务必双面打印。3.硕士论文自评表(MPA采用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自评表)。自评表一式4份,在3份学位论文中分别夹放一份,导师不要签名;学院留存1份自评表,需要导师签名。 | 院级盲审论文学位申请人 | 3月29日前 | |
4.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并通过本学院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将本学院“2018年上半年送审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3月29日前 | |
七、博士研究生提交科研成果 | 1.博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进入“学位管理”-“研究生成果管理”-“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上传工作。 | 博士学位申请人 | 4月20日前 |
2.申请人填写 “申请博士学位科研审核汇总表”,同时附成果原件、复印件(存档)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申请博士学位科研审核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提交给院研究生秘书处。 | 博士学位申请人 | | |
八、学位论文评阅 | 1.联系各学科点导师,联络学位论文评阅人,对未被抽到校级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组织学院盲审。各类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份数均为一式三份。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3月30日—4月22日 |
2.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学位申请材料中的“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送审表”,并将填写好的表格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审查、盖章。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 |
3.院研究生办公室向各学位申请人反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4月25日前 | |
九、学位论文答辩 | 1.学院各学科点组织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根据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装订。(说明:答辩之前,学位论文一律简装,通过答辩、修改最终定稿后,再正式装订、提交。) | 学院各学科点,学位申请人 | 5月25日前 |
学位申请人完成“论文答辩管理”——“我的学位自助”中“学位信息采集”、“评阅人登记”、“答辩准备信息录入”三个部分的填写。填写后,务必点击最下方的“答辩申请”按钮。 | 学位申请人 | | |
2.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研究生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等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通过所有学生的毕业和学位申请(名单务必准确)。 |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 |
3.校研究生院抽查部分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 | 研究生院 | | |